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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

时间:2018年09月30日 18:26    作者:余本国    点击率:[] 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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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24日,省科技厅发布《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晋科创发〔2017〕51号),截止7月28日共受理项目470 项。2017年5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》(国办函〔2017〕55号),要求进行科技奖励制度改革。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和有关领导指示,为了更好发挥科技奖励推动科技创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决定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在原有申报的基础上,按照修订后的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进行评审、授奖及奖金发放。

根据《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》、《关于深化项目评审、人才评价、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按照修订后的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、科技合作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、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,对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,一等奖、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、三等奖。按照上述规定,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需要补充提交如下资料:

一、补充推荐等级

在原参评项目推荐的基础上,推荐单位要与推荐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充分沟通协商,经项目完成单位、完成人员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确认后,重新确定等级(一式三份,格式见附件1),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数量及排序须与原推荐材料保持一致,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盖章,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签字摁手印。其他项目合作单位、完成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也须盖章、签字、摁手印确认,因特殊情况不能盖章、签字、摁手印确认的,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第一完成人须与其充分沟通,达成一致意见,统一出具情况说明,并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盖章、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摁手印确认。

推荐单位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,进入“业务系统”中“山西省科技奖励推荐系统”,对每个推荐项目重新确定推荐等级,同时盖章报送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推荐等级汇总表》(一式三份,格式见附件2)。项目推荐等级一经确定提交,将不得变更。

二、推荐等级公示

各推荐单位补充推荐的等级应在本地区、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公示结束后,各推荐单位统一出具推荐等级公示无异议的证明,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与推荐等级汇总表一并报送。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审,后果自负。

三、网络推荐及书面推荐材料受理时间

(一)网络推荐系统将于2018年9月30日开通,到2018年10月15日18:00时关闭。

(二)书面推荐材料(包括项目等级确认表、情况说明及推荐等级汇总表、推荐等级公示无异议证明)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。推荐单位应于2018年10月8日18: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与社科处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王利民 贺淑珍

联系电话:3922077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科学技术研究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9月30日

附件:

1.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等级汇总表.doc

2.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推荐等级汇总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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